侯佩岑媽當29年小三 向情人妻小道歉


這新聞我看了兩天,覺得很生氣,

對於很多很多事情都很生氣。


怎麼樣的人會讓媽媽的外遇情人牽自己走紅毯然後把捧花送給(很委屈一輩子當情婦都沒辦法結婚的)媽媽?三歲不懂事的小孩?

怎麼樣的人會當一輩子的第三者讓情人用原配的錢送自己(前一任外遇)的女兒出國唸書,在女兒當了大明星舉行高調天堂婚禮的時候公開在新聞說「萬般皆是命、半點不由人」?禮義廉都會寫吧?

怎麼樣的人會在你妻子獨排眾議下嫁給你之後你用29年的時間對她的決定她的堅持賞巴掌告訴她當初她的選擇有多錯?若我是他的女兒,看著他挽著侯佩岑走紅毯,我會詛咒他下地獄,一輩子都沒有辦法原諒他。


而這件事,

罵林月雲者眾,罵邱嘉雄者寡。

好吧,或許是那句話太過份,累犯太過份,高調的太過份,一任情夫換一任,通通都是有婦之夫太過份,那種得了便宜還賣乖的嘴臉太過份...

這些我全都同意!

不過好奇怪,這種事情,總是罵第三者的聲音比罵劈腿出軌的男人的要大聲。

「男人問罪的手指永遠指向女人」,其實女人自己也是。

我看過太多女人哭著說「都是那個狐狸精!」

其實真正的問題是妳的男人根本沒肩膀、心猿意馬不可靠。

在這個男女不平等的世界裡,女人就不能爭氣點嗎?(開始離題)

不能有點自我嗎,不能不要老是自相殘殺嗎?

不能多把大腦用在有意義一點的事情上嗎?

我一直覺得,男女不平等的現象,大半是女人自己造成的...最最重男輕女、養出沙豬兒子的,幾乎都是女人。

像這件事,如果這對母女有一絲絲...一絲絲就好的同理心,一絲絲覺得於心有愧的心情,

侯佩岑不會讓邱嘉雄牽她走紅毯(說實話我覺得讓母親的外遇情夫牽著走紅毯,如果是我我會覺得這兆頭不太吉利XD)

林月雲不會出來淚眼汪汪說那些話來繼續傷害「蔡大小姐」跟她的子女。

 


還有,

為什麼這麼多男人愛搞外遇?

家花沒有野花香,

好吧,如果我今天可以只當情婦,家花難道比不上野花?

野花不用面對你的柴米油鹽醬醋茶、不必應付你家人、不必工作(因為有你養,而且你是心甘情願養,不像家庭主婦要錢常常還得看臉色)、不必事事為了整個家庭著想,

我也可以天天打扮的花枝招展漂漂亮亮什麼都不做只負責去修指甲、逛街買東西做臉按摩化妝洗頭

為什麼總有白癡男人不懂?


還是說,事業成功、有了錢的男人就可以搞外遇?

還可以娶好多個?

那是不是我要努力賺錢,這樣就也可以跟他們一樣跟很多正妹交往?(誤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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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小苗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